一出……
【沃尼玛……】
隔壁《与生活和解》节目的观众们都让气乐了,弹幕都在刷:
【你别说,这家伙倒是不傻……】
【他特么倒是知道下车蜀黍肯定会摁住他,啧……】
【他要是执意不下车,这事儿还真不好办了。】
【?这有啥不好办的,直接采取强制手段不就是了?】
【强制个鸡毛,你逼急了他这种人什么事儿都做得出来,他万一一脚油门横冲直撞,这路口的所有车都得遭殃,到时候谁负的起这个责任?】
【这有啥的,他敢作就让他赔呗~】
【呵,说的好听,楼上这种一看就是没碰见过老赖,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些人是光惹事儿,但是不负责任的,他宁愿你把他抓去坐牢蹲看守所他都不会给你赔钱!】
【雀食,留过一次案底跟留过无数次案底都一样会影响下一辈,有些人他就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他肆无忌惮。】
……
有些东西,咱们在意,但是某些个老赖不在意……
无论是案底还是影响后辈什么的,真不是所有人都放在心上,而那些不在意的人,就可以仗着你在意,而欺负你。
网友们说得对,那些个律法都不放在眼里的人,你真的拿他一点儿办法都没有,像是今天这别克车主,对于蜀黍们而言,真的就很难处理。
说句实话,这小子真的算是很精的了……
他最精的一点在哪儿?
在于他他么率先趁着蜀黍不注意钻车里去了!
人在车里,隔着车皮,蜀黍就算是想要采取强制手段,光是破窗就需要时间,而破窗的那个时间里,这别克车主可能就已经一脚油门横冲直撞了……
你说!
这怎么治他?
现在这种情况,蜀黍只能哄他啊!
“你这样,你下车,我向你保证,我不会对你采取任何强制措施,同时我会收回刚才的事故责任认定书,这可以吧?”
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不可以随意收回的,这种性质的东西一经作出即具有相对的确定性和稳定性,除非是存在“错误情形”或者是“当事人申请复核”,不然基本上是没可能收回的。
这事儿蜀黍肯定心里清楚,但问题是那别克车主不一定知道啊……
现在这不也是事急从权嘛,蜀黍也是没办法,先把这家伙哄下车才是最关键的!
真闹大了,今天谁都负不起这个责任的啊!
蜀黍现在这样,其实也算是给这别克车主面子了……
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