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了。
其实,这场所谓的电视直播,根本就和法律谴责无关,就是试图仿照杰克逊案,对他进行道德谋杀。
利用不实报道的误导、形象塑造的失控以及公众认知的偏差,把这位内地首富直接打倒在地。
等到他回过头来,像杰克逊一样给自己洗刷了身上的脏污时,奥运会和他无缘,大屠杀电影延期甚至遭到抵制,国内外的事业也走进低谷。
这才是视他如仇寇的鬼子右翼团体最终的目的,就像当初迫害张纯如的手段一样。
而对于邓温迪来讲,即便事有不谐,她也没有留下致命的、可供指摘的把柄。
她没有软禁刘伊妃、控制她的人身自由,在新闻集团的办公室她就讲了去留随意。
这是阳谋。
其次,邓温迪的行为属于诱导他人发布不实言论,损害他人名誉,使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。
即便是证据确凿的情况下,这充其量也就是诽谤罪,况且刘伊妃根本没有条件保留证据。
只有她的口供作为孤证,形不成有效的证据链。
美国联邦层面这个时代的诽谤罪还属于民事范畴,连刑事化的立法都没有,事后告她的意义聊胜于无。
邓温迪并不傻,她早已经把自己摘了出来。
至于问界的报复?
现在的问界控股,比550亿美元总资产规模的新闻集团这样的庞然大物还不大够看。(注1)
何况这是北美主场,是电视台和媒体资源最多的默多克的主场,后者有世界级的舆论影响力。
收益巨大风险极低,一向敢打敢杀敢勾引首相的邓温迪为什么不干?
对于看热闹的中立粉丝而言,还是偏向于认为内娱小花这属于因爱生恨,只不过是生日宴剧情的续集而已。
你们娱乐圈的人,还真是演的一手好戏啊!
年纪稍大的网友认为这并不算什么大事。
比起路老板在北美为奥运发声、为民族文化和历史推广,些许的私德瑕疵罢了。
你去看看陈诗人几个老婆了?老谋子和巩皇的故事?
这也能算事儿?
但确实,沾上了未成年三个字,在普世价值观下,看起来还是有些碍眼的。
人们会习惯性地忽略路老板也只不过比刘伊妃大五岁而已,自动把小刘代入到一个被潜规则欺凌的弱势地位中去。
小刘的粉丝,自然已经被图片和消息搞得易燃易爆炸了。
先后经过和宋诅德、张娜拉等邪恶势力的斗争,天仙粉这几年的战斗力已经练出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