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血本,想来是势在必得,银钱,肉食我不要,我只要升官。
寒龙军人员还是太少,必须扩大数倍。
不想被杨冲那小子笑话。
他都领军几千人,我才多少人。
不行,必须找回场子。
什么谋克猛安的,老子统统看不上,那三个黑虎王鹰王狼王,才是老子目标。
“夺旗,敌军的王旗,每面500两银子,官职肉食按比例自己算。”
陈息说完,微笑的看着大家。
要想战无不胜,一支有荣誉感的军队,太重要了。
鞑子的王旗,必须夺下来。
这是一种象征,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。
先登,陷阵,斩将,夺旗。
一口气将奖励全部说出来。
下面众人,全都红着眼珠子。
当兵为了啥?
不就是为了升官发财,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嘛。
此刻机会就在眼前,他们恨不得立即冲锋陷阵。
众人齐刷刷单膝下跪:
“卑职誓死完成任务。”
“好,都是汉子,没一个孬种。”
大家情绪都调动起来了,陈息挥挥手,随行士兵从马车里搬出三个大盒子。
众人都不知道里面装的啥,一个个都好奇的望着。
陈息打开第一个长盒子,拿出一杆牛筋木长枪,上系红缨,枪头呈三棱形。
红缨枪枪尖锋利,穿刺力极强,且刺中目标后,能利用两侧的刃口进行切割,以此来扩大伤口。
同时加装了血槽放血功能,只要被刺中,非死即残。
陈息双手托着红缨枪,横在叶红缨身前,咧嘴一笑:
“娘子,喜欢么?”
叶红缨都傻了,自从看到这杆红缨枪,她的目光就移不开了。
当听到是夫君送给自己的,更是激动的脸蛋通红。
两只手在衣服上蹭了两下,才小心翼翼接到手里。
红缨枪一上手,便感觉此物不凡。
牛筋木的枪杆,既轻便又有韧度,握在手中,粗细正合适。
就像夫君的
再看枪头。
刃口锋利泛着寒光,手腕一翻抖了两个枪花,嗡嗡作响。
叶红缨爱不释手,自己之前使用的红缨枪,虽说也是名家打造,但比夫君造的这杆可差太多了。
无论是枪杆还是枪尖,都有着质的飞跃。
她性格大大咧咧的,在全场注视下,搂住陈息大脖子,吧嗒一口,亲了个嘴。
轻咬一下他的嘴唇,才松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