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,还是在整个余家村,都没有做人做事,如此不地道的。
“是啊!”
“东家娘子......我虽不清楚,您是如何将我救过来的。”
“可我知道,这其中绝对不简单。”
余福挣扎着从炕上下来,“扑通”一下跪在顾千兰的面前。
“小子感念您的大恩大德,救命之恩,无法言谢。”
“只要您开口,我们家哪怕是砸锅卖铁,也定会将药钱付上。”
他是知道,大贵和二贵兄弟,最初的时候,曾经为了琴嬷嬷的药引子,全家签下了卖身契。
眼下顾娘子虽未说用了什么药,但要将他这个垂死之人救回来,恐怕不是那么简单。
“快起来!你们不必如此。”
顾千兰连忙扶起余福,颇有些无奈地看向他们母子。
这种事情,要她怎么说呢?
说她仅用了自己的三滴血,便救回了余福的性命吗?
这话一旦说出去,从今往后,她怕不是会被村民们当做妖邪看待?
她微垂下眼眸,稍稍思索片刻。
三滴血的事,让她如何收费更为合适呢?
这倒是让她有些为难了。
更不用提,之前她拿出两滴灵泉水,默默无闻的救治了余建业。
那个家伙,恐怕到现在,还认为是吴大夫砍下他的脚,这才及时救下他的性命吧!
她无声地叹了口气,目光在众人的脸上一一扫过。
“你们若实在要谢,便让家里识字的丫头、小子们,都到我的宅子里来帮忙干活吧。”
顾千兰只是略微思索片刻,就想出个两全的法子。
四叔公家因为曾有个秀才儿子,家中的大多数孩子,都或多或少的识些字。
虽说据她了解,这些识字的孩子们,好些都在镇子上寻了活计。
更有甚者,像余建西那样,在某个领域独当一面。
可替谁打工不是打?
她原本就让四叔公家,佃了自家的田地。
如今,再让他家的孩子们,都到顾家干活,是对双方互惠互利的大好事。
“顾娘子这......这怎么好!?”
“您这哪里是在找我们家讨恩情?分明是在帮我们家呀!”
余福娘手足无措地揪着衣角,简直不敢相信,居然还有这等好事落到他们家的头上。
“快别这么说。”
“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,有些事情我也不瞒各位。”
“我身边缺人手,更缺有能力、识字又信得过的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