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做,有着农村人特有的纯朴。
和又高又帅又会打篮球,浑身荷尔蒙旺盛的李松比起来,姜凌云就像一个丑小鸭。陶书语刚来大学没有多久就把最帅的那个崽给拿下了。引来很多女生的叹息,让她很是得意了一段时间。
直到上学期,姜凌云好像忽然开悟了一样。无论说话做事都跟以前完全不一样。和他的成熟稳重比起来,李松他们就显得很幼稚了。
陶书语对姜凌云产生感觉是元旦那天晚上,她想把自己灌醉,然后让别人捡尸,这样她就能够忘记李松抛弃她所带来的痛苦了。
没想到她碰到了姜凌云,她觉得姜凌云也行,最起码是个帅哥,自己也不吃亏。但姜凌云只是陪她喝酒,没有占她便宜,甚至她主动抱他,他也没有其他的动作。
陶书语对于自己的容貌还是有些自信的,姜凌云的绅士风度让她好感倍增,也让她的心里留下了姜凌云的影子。
既然这辈子不可能跟你在一起,不发生点什么好像有些遗憾。
陶书语把两个人的衣服都脱了……
姜凌云做了一个梦,严格来说是做了一个春梦,很真实,好像还meng遗了,只是早上起来内裤又很干净。
他想应该是自己太累了,昨晚又朦朦胧胧看了陶书语洗澡才会这样子。
第二天起床,陶书语看他的眼神有些躲闪。不过姜凌云没有注意到。
早上退了房,出去外面吃早餐,吃完早餐,陶书语说去买点女人用的东西,走到姜凌云看不到的地方,她走进了一家药店。
陶书语带姜凌云来到了天南服装厂,这时姜凌云惊讶的合不拢嘴了。
他原先以为服装厂即使不在郊区,也在城市的边缘。没想到这家服装厂竟然在市中心,不远处就是市府。
这样一座破破烂烂的工厂竟然就在市中心,姜凌云实在觉得不可思议。
陶书语打电话给她舅舅朱志浩,过了没有多久,一个三十多岁的人就从厂里走了出来。
朱志浩有一米八几,身材魁梧,孔武有力。
见到陶书语很高兴,“小语,你总算肯来见舅舅了,你舅妈还一直念叨你呢!”
陶书语给他们作了介绍,朱志浩打量了一下姜凌云,笑着说道:“其他的还可以,就是不够高。”
陶书语有一米七,姜凌云也就比她高五公分左右,难怪朱志浩有些不满意。
“舅舅,你乱说什么,他就是我同学,不是我男朋友,你别把人家吓跑了。”陶书语嗔道。
朱志浩爽朗的笑了一下,说道:“我的错我的错,小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