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馆,但与那些有钱权势之人居住的高档别墅、寓所之类的,并非一回事,更类似于上海那种台基公馆。
只不过,这家并不经营情色那些乱七八糟的生意,而是一家中高档,供客人中短期入住的馆驿,形式上,算是民宿与公寓酒店的集合体,规模比民宿大,但小于公寓式酒店,且设施也稍减。
这类地方,开始可能是按正经公馆设计建造,但因种种原因,改做经营场所,或只是模仿那一类建筑,建成了那类样式。
这个地方,情况属于前者,建成已有些年头,维护也不太得当,显得有些老旧,开始是住宅,但原房主,早已家境败落,转了几手,最后改为了对外经营的场所。
这种情况,在民国时期是很常见的,住宅、办公、工商等使用场地之间,并没有明确界限,变去变来很寻常。
像二组驻地,便算居住及办公通用的综合场地,还有戴老板的住所,往往也是二者通用,此类情况极为常见。
而像这类公馆,可能前一刻还在对外营业,下一刻,便租给谁,做为公司经营场地,或变成什么什么办事处之类的。
当然,更多的,可能是被某人给包下,做为自己及随员,来京办事的落脚地,郑君山,便是以这为由头租下的。
众人简单互相介绍了下,不过多数人都熟悉,毕竟以前都在本部办公,只有寥寥几个生面孔。
不过参与行政院案子的人,却不免偷偷打量二组比他们来得更多的人,这边失势失宠的传闻,这段时间传得可谓有鼻子有眼啊!
当然,都是外勤部门的,之前还有过合作,敌视不至于,但心底松一口气,那是肯定的,毕竟这段时间表现太亮眼了,尤其是双方一比较。
本来嘛!被戴老板亲自带着参与行政院大案,他们还有点自得,但盖子一揭开才发现,自己这得意的太早了。
各家汇报了下自己的情况,都清楚案情及眼下状况后,才讨论起应对之策。
对此事的态度有两种,一个是迅速了结,以负责行政院这边这些人为主。
听了各方案情介绍,他们才知道,自己只能算个配角,配合进行演戏的,眼前这些人,手捏的才真是大案要案。
而他们,置身漩涡中,已付出不小代价,最主要的,暗渡陈仓的目标也未完全实现,虽眼下判定非他们的原因,但难保上面的人不会迁怒,就算真不迁怒,那此事的收获与功劳,那也大打折扣了。
另一个态度,则是希望案件收尾能多往后延一延,持此态度的,主要是肖锐这边,这突发状况,完全打乱了他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