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的还原度,但仅仅就是这7成,也已经让现场的酒客们听得心神摇曳了。
有个站在卡座边上,带着礼帽的老绅士,一手压在手杖上,另一手摇晃着古典杯中的冰球,噘着嘴用带着挑剔口吻的语气说道:“能写出这个前奏的家伙,一定是个摄心魔鬼的魔鬼!”
卡座里的同伴听到后笑道:“卡尔森,他的另一面一定是个天使,不然也不会写出《theangel》这种歌曲了。”
前奏进入尾声,主唱在众人的万分期待中,用那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声音试图在模仿边浪原唱声音里的绝望:“lifeitseems,willfadefurthereveryday……”
同时,现场也有很多人跟着唱了起来,边浪也跟唱了,可自不而然首句一开口竟然是:“老张开车去东北……”
听得身边魏谦一阵恍惚:“这歌还有华语版?怎么一口大碴子味……”
好在边浪马上就修正了自己错误,正儿八经的跟着英文歌词默念了起来。
等到进间奏的时候,已经和一群相熟的酒客缩在卡座喝酒的乔治才开口评价道:“这歌真是写得太棒了,可惜这几个小家伙太年轻了,估计也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绝望……”
“乔治,这个世界的有很多我并不能经常看见的阴暗角落,生活在那些地方的人,或许对这首歌才能真正的感同身受吧。我们这些人不过只是为音乐本身叹服而已……”
“那是你一直就生活在中产阶级,我很小的时候住在东区,你知道的那时候那里全是破败的老房子,和巨大的储气罐。柴郡街的市场上,全是工人们从工厂里偷出来的物资,还有……嗯,还有从各种摇滚乐的旧磁带……”
随着记忆的深掘,乔治有些恍神,他想起了在那肮脏的摄政运河上漂浮的垃圾,以及他和小伙伴们在路边踢易拉罐的场景。
“路易斯,你都已经好久没来我这坐坐了……”
等到歌声再起,主唱见台下乐迷之前跟着高歌的举动,欣然将话筒递向了舞池。
“yesterdayseemsasthoughitnevergreetsmewarm,nowiwilljustsaygood-bye……”
歌声虽然不怎么整齐,但是却是一词没错的从现场大多数人口中传出。
“这首英文歌,在滚石音乐节上首演的时候,台下要是有这个比例的乐迷跟唱,那场面简直了……”
边浪在原地球的时候,也没少参加过国人数超多的音乐节。
但是和国外那些